本报讯日前,一位65岁的老太太上公堂告女儿,向她索要照看外孙的劳务报酬2000元。经法院调解,母女俩达成协议,女儿给母亲1500元,两人重归于好。
据贵州晚报消息,这位65岁的老太太姓李,是湖北省兴山县村民,一直与老伴为女儿照看孩子。今年初,李老太想请女儿给自己买一台黑白电视机充实生活,女儿称没钱,母女翻脸,李老太太一怒将女儿告上法庭。法庭在审理时认为,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母亲给女儿看护孩子,向女儿索要报酬的权利应得到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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